临沂市公布6起物业服务违法违规等负面案例
2024-11-26 15:15 临沂市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大物业领域执法力度,推动落实物业企业服务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全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物业企业违法违规等负面案例公布如下:
兰山区
兰山区临沂新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退出时拒不与业主委员会交接。兰山区物业整治专班联合兰山区住建局约谈小区物业企业经理及开发商,要求物业企业3日内完成交接。兰山区住建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满后该物业企业仍未交接。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物业企业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高新区
高新区临沂百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服务的某小区问题频发,业主反映门禁管理、停车占用消防通道、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差等问题。高新区物业整治专班先后3次分别约谈小区开发负责人和物业负责人,并将该小区列为第二季度黑榜项目,责令更换物业项目经理,并对该物业企业进行信用扣分。
沂水县
沂水县山东中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投诉举报其扩大收费范围,违规收取停车服务费。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实,该小区未执行《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扩大收费范围收取停车服务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构成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物业企业罚款7216元,没收未退还的停车服务费104.5元,罚没款共计73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