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不同剂型的药品开封后使用期限,这篇文章总结全了!

2024-11-26 10:36   中国合理用药探索Chinahlyy

  如果将片剂或胶囊重新包装于单剂量容器,使用期限为重新包装后的6个月内或者是原包装剩余有效期的25%,选两者中的更短者。

  医院用服药袋分包装的药品,由于密封性不好,且容易吸潮,建议在医生开具的疗程内服用完毕。

  特别提醒:

  如果药品出现发霉、变色、气味或味道变化,糖衣片破裂,片剂、胶囊剂或丸剂粘连等,表明该药品已经变质,不能再使用。

  2、根据剂型:

  (1)眼用制剂、鼻用制剂及耳用制剂

  依据《中国药典》 2020版制剂通则,常用的滴眼液、眼膏、滴鼻液、滴耳液等,开封启用后应在4周内用完。

  药品说明书有标示的,需严格按照说明书执行。

  如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胶开启需在7天内使用;吡诺克辛滴眼液溶解后的溶液应在阴凉处保存,需在20天内用完。

  (2)口服液体制剂

  糖浆剂表面容易滋生霉菌,开封启用后一般不宜久放,部分药品说明书上会明确标出开封后的使用期限。

  如药品说明书没有标注,且在阴凉干燥处保存的糖浆剂,在未受到污染的情况下,可以室温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

  营养丰富的肠内营养口服制剂开封后如果不能一次用完,应放冰箱冷藏,并在24h内服用完。

  特别提醒:

  开封后按规定条件存放的糖浆剂、口服溶液、混悬剂,在使用期限内再次服用时,应在光亮处观察溶液,如果出现大量沉淀、块状物或酸胀、异臭、霉变、胀瓶等异常现象,表明药品已经变质,不能服用。

  (3)颗粒剂、粉剂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