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获救老人却拒绝确认,法院判了→
2024-11-26 20:31 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
见义勇为无疑值得表彰,但是如果因见义勇为受伤,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曾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上海市民柴先生为救助老人致自己腿部受伤,后柴先生自行承担了医疗费用。此后,相关部门拟对柴先生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按照流程,需要老人对救助情况进行确认,没想却遭老人拒绝。柴先生愤而将老人诉至法院。最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判决老人补偿柴先生7000元。
法院作出判决是基于哪些法律依据?见义勇为者又该如何保障自身权益?
男子见义勇为受伤,起诉被救老人获赔7000元,法律如何守护善行?
见义勇为对象否认曾受助
救助者将其告上法庭
去年12月,一名古姓老人在乘坐上海地铁7号线镇坪路站的上行自动扶梯时,突然站立不稳向后摔倒。后方的柴先生下意识地挺身而出。“我也来不及多想,马上上前去扶她。当时非常吃力,两人往下退了好几级台阶,我左腿一边抵住她,右腿一边往后移动,防止自己也摔跤。”
△事发时的自动扶梯
因为柴先生救助及时,古女士并未受伤,但柴先生却因冲击力太大摔倒在地,上了半天班后因疼痛难耐去了医院。医生检查发现,柴先生左跟骨前外缘撕脱骨折,左足、左踝退行性改变。医嘱要求支具固定、休息两周,两周后再进行复查。治疗的过程中,柴先生共请了3周病假,支出4000多元医疗费,并购买了医用拐杖、行走靴等医疗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