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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批复,设立历下经济开发区

2024-11-27 06:10   山东省政府网站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山东历下经济开发区的批复

  鲁政字〔2024〕170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的请示》(济政呈〔2023〕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济南市历下区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定名为山东历下经济开发区,实行现行的山东省经济开发区政策。

  二、山东历下经济开发区的规划面积为335.48公顷,共两个区块。区块一:长岭山片区,面积约277.85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凤岐路,南至莲花山,西至凤凰路,北至工业南路;区块二:星河工业园片区,面积约57.6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奥体西路,南至花园东路,西至大辛河,北至八涧堡北路。具体以界址点坐标控制。

  三、山东历下经济开发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努力建设成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引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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