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七区拟实施道路停车泊位差别化收费,一般区域夜间免费停车
2024-11-27 15:01 舜网济南日报
根据征求意见稿,收费标准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辖区内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其他区县(含功能区)可参照制定。根据征求意见稿,道路泊位区域划分实行属地管理,由区县政府(含功能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道路泊位区域划分,具体应按照一般区域、拥堵区域进行划分,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划定和调整区域的,需提前7个工作日在区县政府网站公布,公布内容包括拥堵区域范围图示、拥堵区域内的道路停车泊位位置、收费标准等内容。
一般区域、拥堵区域可参照公安部《道路交通拥堵度评价方法》(GA/T115-2020)及《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GBT33171-2016)道路拥堵分级评价指标划定。区县政府在开展道路交通拥堵评价时,数据采集的时间不得低于一周,原则上“中度拥堵”“严重拥堵”的可划分为拥堵区域,具体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划定拥堵区域前,还应通过公开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等形式,做好相关论证。
●谁负责监管监督收费?区县负责监管,公众可根据价格公示牌监督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区县负责辖区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并加强对经营主体价格行为的监管。
同时,各区县应统筹评价拥堵区域划定后对该区域内(周边)无配套停车泊位小区居民的停车支出影响,做好民生保障。
道路停车泊位运营方应规范设置价格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停车场所在区域、类别、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计费单位和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责编:王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