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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发布市总林长1号令 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

2024-11-27 16:32   大众网

  加强森林资源执法监管。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用好“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落实县级或者乡镇政府聘用护林员制度,健全县、乡、村多层次护林员管理体制,增强基层管护力量。

  积极引导社会参与。支持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碳汇林业、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把造林绿化、森林管护与创设公益岗位、群众就业增收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林业公共服务功能。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大力宣传植绿爱绿护绿的典型和经验,对违法案例予以曝光,营造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编:李汶
审签: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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