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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冷藏货车内8人窒息死亡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2.史正东,平顶山众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公司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职责不到位。对挂靠车辆长期疏于管理,对豫DJ103F厢式冷藏运输货车长期违法载客行为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6月30日被批准逮捕。

  3.朱永昊,平顶山浩之锐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厢式冷藏车实际所有人。未参加过挂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违规将车辆移交至未在挂靠公司备案的人员驾驶,对厢式冷藏车多次违规拉人行为默许认可或主动安排,对事故负直接责任。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于6月30日被批准逮捕。

  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1.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相关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教育培训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平顶山众邦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和《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对公司车辆和驾驶员的运行状态实时监控管理;督促河南省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平顶山分公司充实揽货能力,优化公司物流中转站的外部车辆准入及备案制度,严格禁止收派员私自招揽车辆进行货物运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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