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潍坊市第二人民医院2025年校园招聘(第一批)公告

  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按医院通知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技能、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再次审核。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加强对考察人选档案的审核。考察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最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从应聘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聘用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