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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修订“沪牌”拍卖规定,连缴1年社保或个税可参与拍牌

2024-11-29 17:20   上观新闻

  此前为了细化《拍卖规定》相关操作口径,市政府办公厅于2017年5月制定发布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拍卖管理规定〉若干要求的通知》。此次修改,立足于优化制度供给,将该通知核心内容融入到《拍卖规定》中,实现“两规并一规”。

  二、优化参拍资格条件

  当前,非营业性客车额度可适用于燃油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考虑到近年来经常有市民反映现行《拍卖规定》设置的参拍资格较为严格,导致参拍意愿受阻,故此次修改针对非本市户籍人员参拍资格条件中“有关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要求,由原连续缴纳满3年调整为连续缴纳满1年。通过相关调整,进一步优化参拍资格条件,满足更多有需要群众的合理参拍需求。

  三、整体完善相关表述

  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机动车额度管理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职责,提升协同共管工作质效,营造安全、可靠、公平的拍卖环境。同时,还对《拍卖规定》中部分条款内容作了局部调整,使其表述更为规范和周延。

  政策解答

  Q: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适用于哪些车辆?

  A:当前,上海市非营业性客车额度适用于燃油车、增程式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

  Q:此次优化参拍资格条件的初衷是什么?

  A: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民多样化出行需求持续增加。现阶段结合当前实际,进一步优化参拍资格条件,以满足更多市民的合理参拍需求。

  Q:哪几类客车额度证明适用有效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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