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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查重要新发现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4-12-05 10:58   国家文物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进入实地调查阶段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普查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普查工作,在实地调查中新发现了一批文物。为加强普查新发现成果展示交流,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普查重要新发现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本次推荐活动由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由中国文物报社具体承办。各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普查重要新发现的推荐和报送工作。

  二、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2024年度实地调查中新发现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物质遗存,要求在一定领域、一定地域具有较为重要或特殊意义。如:见证我国百万年人类史、一万年文化史、五千多年文明史,且文化堆积丰富的古文化遗址和形制结构较为完整的古墓葬;历史价值较高、地域特征明显、营造技艺比较高超、空间格局较有特色或具有较为重要价值古壁画的古建筑;规模较大、雕凿或绘制比较精美、内涵丰富的石窟寺及石刻;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上的重要事件、重要机构、重要人物紧密关联的近现代重要史迹,能够体现一定的地域风貌特色、体现典型建筑风格样式、代表特殊功能或类型、见证地区发展历史或行业发展历史以及重要建筑师代表作的近现代代表性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等;能够体现人地和谐关系、人类营造智慧及山水审美的文化景观;以及其他位置、年代较为特殊,能够填补所在地区、所在行业或所属类型空白的新发现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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