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排怀上9胞胎,算医疗事故吗?律师解读→
2024-12-09 06:12 法治日报
任战敏: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辅助生殖技术为许多不孕不育的家庭带来了希望,但同时也伴随着一定的风险。促排卵治疗是辅助生殖技术中的常见手段之一,然而,这种治疗方法本身就存在增加多胎妊娠的风险,这是医疗界的常识。从医学角度来看,促排卵治疗是辅助生殖技术中的重要步骤,其目标通常是实现单胎妊娠。然而,由于个体差异和医学技术的局限性,有时会出现多胎妊娠的情况,这并非完全可控。结合本案目前公开情况信息,多胎妊娠是该项医疗措施常见的副作用结果,并非因医疗机构医务工作人员措施不当导致,因此个人认为属于意外事件,不宜直接认定为医疗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