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德州4人受贿400余万!被判刑!

2024-12-10 07:17   德州公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