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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家蛋糕店被同一人举报,如何看待职业打假人的“较真”

2024-12-10 13:20   上观新闻

  针对“职业打假”,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则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针对“知假买假”索赔案件规定,“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支持知假买假人员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超出此范围的不予支持”。而8月29日印发的《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明确提出,对于经营主体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恶意索赔、“职业索赔”,将依法规制该行为。

  陆续出台的法规,当然是为了干预职业打假人剑走偏锋的做法。不过,值得肯定的是,虽然职业打假人“靠打假牟利”的行为有违道德和法律,但在行政机关执法不到位的情况下,依旧要正视他们发挥的“啄木鸟”作用——他们熟悉法规,拥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在客观上纠正了一部分企业违法违规的不当行为。

  以“鲜花蛋糕”为例,虽然举报者有恶意索赔之嫌,但鲜花确实有“可食用”和“非可食用”之分,据报道,部分涉事商家既拿不出鲜花可食用的证明,也未清楚地标注解释,说明在制作和销售环节确实存在瑕疵,也难怪被职业打假人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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