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献血年龄延长至65周岁,要求有献血经历身体健康,专家称或将推广到全国
2024-12-11 13:15 红星新闻
但在当时的草案中规定,“健康个人主动要求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正式发布的条例则改为“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个人主动要求献血的,献血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五周岁”。
12月10日,江西省血液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里提到的健康检查要求就是常规献血的检查,没有特殊规定,但必须是之前有献血经历的老人才能延长至六十五周岁。江苏省卫健委咨询热线工作人员则介绍,目前施行的规定是“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新的条例还未正式实施,所以不了解具体要求。
海南五年前延长至65周岁
多位人大代表曾建议放宽年龄限制
1998年施行的《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自2012年7月1日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则规定国家提倡献血年龄为18周岁—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当时起草小组专家接受新华社采访时提到,我国《献血法》中规定的终止年龄,只是一般规定,并不是超过终止年龄就不允许献血。国际上献全血者年龄高限大部分是65岁,献成分血者年龄高限多数为60周岁,其中澳大利亚经全科医生批准最高可延长至80周岁。
早在2011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授汪春兰就曾建议“献血年龄上限由55周岁修改为65周岁”。
2023年两会,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医院血液内科主任孙莹也曾提出“修订献血法,适当放宽义务献血年龄和献血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