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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销号隐患自建房17476栋!青岛建立健全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024-12-11 14:31   大众网

  除此之外,明确自建房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是自建房使用安全责任人,自建房所有权人承担房屋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自建房装修活动应当保证房屋的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房屋共有部分和相邻房屋安全,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此外,明确自建房需要进行安全鉴定的五种情形,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应当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资质。

  自建房鉴定后,自建房安全使用人要依据鉴定报告开展隐患治理,及时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镇(街)、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停止使用、临时封闭、人员撤离等应急措施。

  办法的出台为全市自建房安全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下一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办法》宣传贯彻和落实,通过组织培训、图文解读、专家释法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解读,推动《办法》内容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自建房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杨淑淇
审签:李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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