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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自称“周克华情人张某英”,知情人:系假冒,张某英本人已报警!

2024-12-11 20:21   红星新闻

  四川一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师认为,冒充张某英者在民事上涉嫌侵权,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典》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该账号博主冒用张某英的名义开设账号,则可能侵害其姓名权和肖像权等权利,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责任。

  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散布谣言……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林小明指出,可根据涉事账号的实际情况及其发布内容的违法情形,确定是否存在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是否存在捏造事实诽谤被冒名者而分别进行处理;若冒名者的相应行为涉嫌犯罪,则应根据具体的犯罪构成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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