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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天公安:传播恶意合成的不雅视频,是违法犯罪行为!

2024-12-12 15:21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郭馨煜 日照报道

  近日,卢某某(化名)因为追求尹某某(化名)未果,产生报复心理,将其个人信息以及恶意合成的裸照及不雅视频发布到境内外黄色网站上,对尹某某(化名)个人名誉及日常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卢某某(化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山海天公安分局现已对卢某某(化名)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网民朋友要自觉遵守道德约束、法律规范,做到不制作、不复制、不出版、不贩卖、不传播淫秽物品,对于网上发现的淫秽视频信息,可以举报封禁,共同助力营造和谐、文明、清朗的网络空间。

责编:张晓
审签:孙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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