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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商洛一法院设置诉讼离婚“冷静期”,家暴受害人需等待45天

2024-12-15 11:47   封面新闻

  12月13日,封面新闻记者致电商州区法院沙河子法庭,咨询离婚案件诉讼程序。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商州区法院规定,自2023年7月开始,起诉离婚有45天离婚冷静期。记者询问如有家暴情形能否尽快立案,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建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规定,现在案件特别多,收到案件之后不会第一时间开庭,先做调解。”

  2021年陕西高院官方公众号的一篇推文,介绍了沙河子法庭对“离婚冷静期”的探索。文章介绍,沙河子法庭在家事审判改革中,探索离婚冷静期,给问题婚姻的当事人一个机会,使当事人在心平气和的前提下,重新审视自己的婚姻,消解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力维护了家庭的和谐稳定。同时,这一探索也为人民法院审慎处理婚姻纠纷积累了实践经验,提供了可具操作的有益探索。2021年,“离婚冷静期”正式被写入《民法典》。沙河子法庭采取设置“离婚冷静期”预防一时冲动;制作离婚事宜调查问卷和和谐家庭公约做足做细诉前工作;制作离婚证明书保护当事人隐私;发布人身保护令维护合法权益等。

  律师:法院私设“冷静期”违法

  12月14日,从事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十余年的律师张莹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民法典》中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仅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程序的规定。个别法院在诉讼离婚程序中增加离婚冷静期,直接违反了《立法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制度和仲裁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对于诉讼程序如何进行,只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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