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财经 | 金通灵财务造假案余震:和中介机构一起成为被告,面临民事追责
2024-12-17 14:02 海报新闻
此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金通灵公司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金通灵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于2018年4月25日闭市后发布。2023年4月27日闭市后,金通灵公司发布《关于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年虚增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予以更正。2023年6月27日闭市后,金通灵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通知书> 的公告》,披露其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本案各原告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后、揭露日前买入金通灵公司股票,因虚假陈述遭受投资损失,金通灵公司应对各原告承担赔偿责任。季伟、袁学礼、许坤明、冒鑫鹏、张建华、朱军、申志刚、冯霞、陈树军、大华所、范荣、胡志刚、华西证券公司、刘静芳、张然、郑义、陈庆龄、光大证券公司、周平、王世伟、国海证券公司、林举、唐彬对此具有过错,应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金通灵案件中,原告方包括叶明、俞现等10名投资者,对金通灵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西证券、光大证券、国海证券以及多位个人合计24名被告提起诉讼。目前10名原告的合计诉讼请求金额为75.64万元。案件处于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阶段,目前尚未开庭审理,推荐的诉讼代表人为叶小明、俞梦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