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连杰被告上法庭、“南大碎尸案”家属喊话张译,“纯属虚构”就可免责吗
2024-12-18 20:54 解放日报
这种打了马赛克,但没全打的处理方式,让家属难以接受。更重要的是,电视剧中加入“艾卿(即余爱芹)在夜总会做兼职”“失踪的余爱芹家里条件并不好,东西都是余爱芹的男友送的”等情节,在家属看来,这就是严重侵害了刁爱青的名誉。
四
但是,文艺作品毕竟不同于新闻报道或者纪录片,完全不允许进行发挥创作也不现实。
2006年1月,李连杰主演的电影《霍元甲》上映。片中霍元甲起初的形象是一个为争第一而好勇斗狠、滥杀无辜、乱收酒肉徒弟的江湖武夫,因此导致母亲与女儿被杀。后来,他在一个盲女的帮助下,完成了人生观的转变和对武学精神的彻悟。
虽然在片中已声明“故事纯属虚构”,但霍元甲在国内唯一健在的孙子霍寿金认为,虚构应有底线,片中的虚构情节有损霍元甲的形象,极易使观众误认为霍元甲已遭灭门之灾,给霍元甲生前名誉和霍氏后人的名誉权造成了严重侵害。
于是,他以侵犯名誉权将中国电影集团北京制片厂、安乐电影公司、李连杰等告上法庭,要求停止影片《霍元甲》在全球任何范围内的各种发行放映行为,并赔礼道歉。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霍元甲》中的某些细节描写虽与历史不尽相符,但基调和情节仍为褒扬霍元甲的爱国精神及表现中华武术的深刻内涵,对霍元甲的刻画基本符合其历史经历,对其历史定位亦未歪曲。影片夸张与虚构内容仍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判决认定该片并未对霍元甲的名誉构成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