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一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公司
2024-12-18 21:59 海报新闻
日前,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通过气瓶追溯体系,对山东省特种设备充装安全管理系统气瓶充装记录和“阳光充装”监控进行核对,发现某燃气有限公司现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非自有产权气瓶,造成燃气源头安全隐患。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充装单位应当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禁止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定。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进行充装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予以立案。经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并提取相关证据材料后,结合调查情况,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对该公司处以20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513元。(来源:东营市应急管理局)
责编:康梦芸
审签:赵 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