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法院开展“如我在执·嘉快执”专项执行行动
2024-12-19 14:31 嘉祥县人民法院
刘某(化名)与王某(化名)是多年的业务合作伙伴,2020年王某因经营困难,未能如期向刘某支付货款10余万元,刘某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承办法官多次传唤王某,王某均以在外务工为由拒不配合,且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在本次执行行动中,根据刘某提供的线索,承办法官将王某拘传至执行局,并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王某也告知承办法官,其并非故意拖欠借款,而是目前生活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欠款。了解王某的情况后,承办法官与刘某联系,告知其王某的具体情况,耐心解释、分析王某的还款计划。最终,经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尘封多年的案件顺利破冰。
据悉,本次执行行动共拘传4人,执行到位金额15万余元。
责编:李 丹
审签:朱仙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