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台新规 严管中介市场行为
2024-12-19 16:13 大众网
《办法》共6章32条,分别为总则、管理职责、管理措施、政府委托中介服务、中介机构自律和行业引导、法律责任等。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政策依据、中介机构定义与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内容。第二章管理职责,规定了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协调解决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了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职责。第三章管理措施,规定了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方式、质效评价、信用监管、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等内容。第四章政府委托中介服务,主要规定了政府部门采购、采购费用承担、采购中介方式和禁止情形等内容。第五章中介机构自律和行业引导,规定了中介机构依法设立、执业公示、合同签订、执业禁止、保密义务、行业组织自律、执业责任保险等内容。第六章法律责任,规定了违法行为查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禁止事项、行政责任、办法施行时间等内容。
《办法》立足临沂市实际,围绕解决规范中介机构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制度设计,主要特点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坚持改革创新。明确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界定原则。明确部门管理职责,列举了14个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责任。明确部门管理措施,提出清单管理、价格监管、信用分级、信用奖惩等监管措施,监管手段更具有操作性。建立中介机构服务质效评价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实时考评、业务常态考评、日常监督考评等方面对中介机构进行质效评价,公示评价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能够择优选择中介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