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将体育人才引进对象分为A、B、C、D四大类,实现靶向引才
2024-12-20 09:22 大众网
聚焦需求导向,确保精准引才。《聊城市优秀体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将体育人才引进对象分为A、B、C、D四大类,实现靶向引才。其中,A类人才指获夏季奥运会、冬季奥运会前3名名次的;B类人才指获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奥运项目前6名名次的,或获全运会奥运项目前3名名次的;C类人才是培训执教累计12个月以上的学生或运动队,取得奥运会录取名次,或取得世界锦标赛、世界杯奥运项目前8名名次,或取得全运会前3名名次,或取得全国锦标赛奥运项目冠军名次的;D类人才是获全国锦标赛奥运项目前6名名次的。
强化激励机制,优化人才待遇。根据政策要求,凡是引进的体育人才均与用人单位签订五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人事关系纳入到引进单位(正式事业编制),其中A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补贴100万元及一套周转房的使用权;B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补贴60万元及一套周转房的使用权;C类人才享受一次性补贴10万元及一套周转房的使用权。四类人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可适宜安置配偶,子女也可自主选择公办学校(幼儿园)入学。同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果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引进体育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推荐其参加省级或国家级的荣誉称号、奖项等评选,助力体育人才发展。
提升要素保障,回应人才关切。体育人才引进单位单独列支引进人才的训练、教学等经费,为其提供符合专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的培训、交流、学习等机会,支持其参与市级体育事业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鼓励其开展创新性和探索性的研究和实践活动。同时,要为引进人才提供适宜的工作场所、设备、资料等条件,保障其正常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