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德州发布橙色预警!2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2024-12-22 19:46   海报新闻

  (三)移动源控制措施。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12月22日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