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记者 陈平平 日照报道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的关键要素。日照市此次出台的《日照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修改稿)》(后文称“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管理办法”将成为日照交通管理领域的重要指南,推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精、细、实”上多下功夫,各级管理者更应以担当之姿守护平安之路。
首先,从“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来看,其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上位法,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保了办法的合法性与针对性。这使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论是城市道路、国道、省道,还是农村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对照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日照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新增以下内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城市建设事权划分原则分别保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按照交通运输领域省、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分别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将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