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太救助翻车司机受伤未能申报见义勇为?当地:超时且不提倡
2024-12-23 18:54 上游新闻
樊城区法院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见义勇为行为人在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其自身受到损害的,可以请求侵权人赔偿或者受益人适当补偿。刘先生对杨树英的损害未实施任何侵权行为,也不存在过错,故不符合作为侵权进行赔偿的情形。虽然杨树英积极参与救助刘先生的行为和精神应予弘扬,但杨树英在施救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更要量力而行,亦应对自身人身安全尽到基本的谨慎、注意义务。因杨树英疏忽大意和不慎致使自己在施救过程中受伤,其应对自身损害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故杨树英要求刘先生赔偿相关费用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但刘先生是杨树英实施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该对杨树英的损害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法院认为,见义勇为的救助者在危难关头挺身而出的救助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见义勇为的行为值得褒奖与弘扬。对于见义勇为的救助者自身受害的损失,应最终通过多元化的社会救助机制加以填平。作为受益人仅应依据公平原则,承担适当的补偿责任,否则无异于加重无过错受益人的负担。
2024年8月8日,法院判决刘先生向杨树英补偿2.5万元。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对杨树英一直心存感激,虽然他也不宽裕,仍旧四处筹款,支付了2.5万元补偿款。
龚国忠及杨树英均称,截至目前,除刘先生支付的2.5万元,再无他人或单位给予补偿及上门慰问。
3、老太二次手术费暂无着落
杨树英说,刘先生补偿的2.5万元用来还债了,但自己的二次手术费用还是没着落。无奈之下,她找到樊城区政法委负责见义勇为事宜的工作人员,希望樊城区政法委能帮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