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债务重组、续贷诱导贷款?年末贷款中介套路翻新,银行“撇清关系”
2024-12-25 08:36 第一财经
第二类是贷款中介利用“假冒”“夸大”等违规营销行为,吸引或诱导消费者通过其办理贷款,并借此收取高额费用。第一财经记者此前以贷款人身份从多名中介处获知,他们自称在银行有“内部关系”,可降低利率,加快银行审批速度,也有中介人士自称是银行信贷部经理。
记者注意到,针对这类情况,近半年来,多家银行在提示公告中强调,自身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有合作,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无须支付“中介费”“介绍费”“手续费”“包过费”“代办费”等任何不正当费用。
第三类是不法贷款中介帮助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或自然人获得贷款资质、提高授信额度、骗取银行贷款。比如,中介诱导和协助当事人开具虚假收入证明,虚构消费合同、银行流水,注册空壳公司,甚至伪造国家机关公文或证件,进行“包装骗贷”,抽取高额中介费。
指标压力陡增
贷款中介乱象频出的另一面,是银行员工年末陡增的指标压力。
据了解,一般银行都会明文规定禁止信贷经理与贷款中介合作。但短期压力之下,有些信贷经理铤而走险与助贷机构合作获客。一名农商行信贷经理婷婷(化名)告诉记者,在市场行情差的时候,因为指标达标较为困难,有的同事会冒险与中介渠道合作“走捷径”。尤其是年末,银行业内卷贷款利率,不仅拓展新客户难,存量客户也有流失风险。
婷婷认为,相比于自己去拜访拓客,与贷款中介合作可以节约时间、减少材料准备,短时间内完成大量指标。同时,部分信贷经理与中介的合作可能还会收取“好处费”,还可以增加外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