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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自贸试验区的“三个全面提升”

2024-12-26 13:47   海报新闻

  锚定制度型开放的重点开展差异化探索。自贸试验区要立足开放型经济发展需要,发挥产业集聚和场景多元融合的优势,聚焦知识产权、产权保护、环境标准、政府采购、劳动保护、竞争政策等“边境后”规则,加大压力测试,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相通相融,为推动我国加入CPTPP、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提供实践支撑,为我国参与国际经贸新规则谈判和全球经济治理探索新经验。要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促进商品、技术、资金、数据等要素跨境自由便利流动,增强对国际商品和资源要素的吸引力,赋能高质量发展。

  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成果释放改革创新红利。有条件的自贸区开展了首创性、引领性的制度创新,为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打下了试验基础。要鼓励各自贸试验区立足实际开展差别化探索,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进行制度创新,营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要加强宣传培训,帮助企业用足用好试点政策,切实享受政策红利。

  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贡献“中国之制”。自贸试验区不仅要对接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国内制度改革完善,还要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变制度的被动接受者为主动供给者,为构建全球经贸规则、制度作出贡献。要充分发挥我国在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领域的优势,参与数字化、绿色化等国际经贸新领域规则制定,为全球治理提供制度性公共产品,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更多中国声音,注入更多中国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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