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对进口牛肉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
2024-12-27 15:40 商务部网站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措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对进口牛肉进行保障措施立案调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商务部对进口牛肉发起保障措施调查,本次调查确定的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被调查产品
被调查产品名称:牛肉。
英文名称:Meat of bovine animals。
产品描述:被调查产品为活牛(牛属)经屠宰加工后的牛肉产品,包括鲜、冷或冻的整头及半头牛肉、带骨牛肉以及去骨牛肉。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02011000、 02012000、02013000、02021000、02022000、02023000。
三、登记参加调查
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保障措施调查。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有关说明材料。《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利害关系方登记参加本次调查,应通过“贸易救济调查信息化平台”(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电子版本,并根据商务部的要求,同时提交书面版本。电子版本和书面版本内容应相同,格式应保持一致。
四、查阅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