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强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024-12-28 09:30 清廉梁山
日前,梁山县纪委监委对梁山县金丰粮油收储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刘志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志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购物卡;擅权妄为,违背组织原则,个人私自决定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大额资金使用;靠企吃企、靠粮吃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粮食购销、土地租赁、资金出借等方面谋利;道德败坏,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并生育子女;私欲膨胀,损公肥私,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营利活动。
刘志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梁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梁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编:王爽爱
审签:朱仙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