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空间变成“舞池”,“广场舞”扰民如何解?
2024-12-28 15:47 上观新闻
与小区内部相比,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广场舞行为要复杂得多。其一,这些口袋公园、公共绿地,甚至是地铁口等空间并没有明确的管理主体,矛盾出现后,通常只能交由执法部门来解决;其二,在这一类公共空间内跳舞的人员组成比较复杂,且流动性很强,沟通协商时,难以找到一个负责人作为代表;再加之噪声瞬时性、局部性的特征,在公共空间内要准确监测、划分声音的归属,本就是一个较大的难点,容易产生争议。
近日,针对世纪大道路侧这片舞池的问题,记者也拨通了陆家嘴街道的电话。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只能建议投诉居民拨打派出所报警电话,“这是最快的,降低甚至暂停音乐声的方式。”但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看,执法人员能做的其实并不多。
对于这一问题,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工程师顾伟伟告诉记者,在2012年及2024年,申城曾先后出台过《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及《上海市噪声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4年-2026年)》,对于广场舞类活动引起的噪声污染的治理作过一些相关规定。例如,规定公共场所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不允许使用乐器或音响器材进行娱乐健身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但正如执法人员感到为难的那样,目前广场舞扰民矛盾最为突出的为傍晚时段(即晚上19点至22点),但这一时段内,并无明确的噪声限值要求,且目前针对广场舞噪音的监测,国家及地方标准均无相关的监测方法及评价依据,“根据现在已有的‘硬标准’,居民投诉后,要强制舞队停止并离开,是没有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