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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全时段禁止!历下公安发布重要提醒

2024-12-31 11:15   济南报业全媒体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推动文明城市建设

  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

  历下区全域全时段

  禁止燃放、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按照《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要求,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重污染天气期间,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百元罚款。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可能造成环境污染

  还可能严重危害大家的人身与财产安全

  历下区市民朋友们

  让我们携起手来

  共同打造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

  为防治大气污染

  创建美好家园

  守护平安历下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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