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日餐被二手烟搅得兴致全无,法治日报:室内禁烟应成共识
2025-01-01 07:38 法治日报-法治网
采访过程中,有不少受访者表示,自己曾在饭店、宾馆等室内公共场所深受二手烟困扰,一些对烟味敏感的人群,如孕妇、呼吸道敏感人士、小孩等更是有苦难言。靠个人劝阻本就收效甚微,甚至还有一些室内公共场所的经营者会纵容抽烟行为。
四川攀枝花的梅女士说,有一次她在一家羊肉粉店就餐,店里明明张贴了禁烟标志,但老板却在店内给客人发烟,还“贴心”地帮着打了火,“店里一堆人开始抽起了烟,味道简直熏眼睛,我赶紧随便吃几口就走了”。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陈猛认为,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很有必要,能够有效预防肺癌和其他严重呼吸系统等致命疾病,保护公众健康;可显著减少室内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和其他有毒物质的浓度,提升环境质量;未熄灭的烟蒂是引发火灾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在易燃环境中更为危险;倡导室内公共场所无烟也是尊重他人健康权利的社会价值观的体现。可以说,推行严格的室内禁烟措施不仅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及环境保护的关键步骤,更是构建一个更文明、更健康的社会环境的基础。
制定法规标准不一
室内禁烟应成共识
“难道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不是默认的吗”“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有没有法可依”,这是采访中多名受访者的共同困惑。
陈猛介绍说,2005年,我国与世界卫生组织签订《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后,全面推进控烟履约。2011年,原卫生部审议通过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