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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丨《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

2025-01-02 11:41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邵鹏飞 淄博报道

  近日,记者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淄博市被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

  出台背景

  2024年1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淄博市为全国第三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4〕10号)。为细化明确试点实施政策,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制定了《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出台依据

  (一)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印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政策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金﹝2023﹞11号);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同意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函》(建金函〔2024〕106号);

  (四)《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淄博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发〔2024〕10号)。

  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从缴存管理、使用管理、资金管理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做出规定说明。

  (一)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灵活就业人员定义、适用范围、受托银行以及业务办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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