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理!“11·1”黑河列车脱轨事故调查情况公布
2025-01-03 20:35 央视新闻客户端
永青站4号道岔在未安装道岔连接杆的情况下违规通过验收,道岔曲尖轨安装的斥离尖轨限位器未加锁松动脱落,车站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检查确认,导致曲尖轨失去约束而处于游离状态,K7034次列车运行至此处时,道岔曲尖轨在列车震动的作用下向直股基本轨侧发生横向位移,致使机后3位车辆1位转向架1轴2位轮缘撞轧曲尖轨并爬上尖轨造成车辆脱轨。
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项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十条第(四)项、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该事故是一起责任铁路交通较大事故。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定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该起事故全部责任;追究通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铁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管理责任;追究黑河市交通运输局地方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
对事故相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
(1)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记大过处分、免职;
(2)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记大过处分、免职;
(3)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撤职处分;
(4)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记大过处分、免职;
(5)给予黑龙江省黑河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记过处分、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