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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常会审议通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山东等多地已出台保护办法

2025-01-04 21:34   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孙佃潇 北京报道

  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坚持保护第一,抓紧制定修订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标准、规范等配套制度体系,把分级分类保护、日常养护、采伐移植管理等规定落实落细。要合理利用古树名木资源,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有序开展生态旅游、科学研究等活动,做好养护救治科技攻关和科普宣传,严厉打击毒害古树、非法采伐等违法行为,引导全社会增强保护意识、形成保护合力。

位于北京市东长安街的一棵古树(海报新闻记者摄)

古树上标有编号、二维码等信息(海报新闻记者摄)

  记者经梳理获悉,近年来,已有多地出台古树名木保护办法。例如,山东省聊城市出台的《聊城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在现有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突出地方特色,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保护、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原则,涵盖古树名木管理、普查、保护、养护、宣传、禁止行为等6方面24条内容。《条例》规定,古树名木按照树龄实行分级保护。名木和树龄500年以上的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古树,实行三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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