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公司发消费券代替工资 劳动薪酬受法律保障 不容“偷梁换柱”
2025-01-06 16:39 封面新闻
对于个别企业在工资上动“歪脑筋”,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员工要敢于“说不”,应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映,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更不能为所欲为,想当然替员工“做决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进而引发劳动争议。
(封面新闻)
责编:马婉莹
2025-01-06 16:39 封面新闻
对于个别企业在工资上动“歪脑筋”,损害劳动者利益的违法行为,员工要敢于“说不”,应立即向劳动监察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反映,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用人单位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更不能为所欲为,想当然替员工“做决定”,损害劳动者权益,进而引发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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