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养老金怎样领取?热点问题解答
2025-01-08 10:52 人民日报
原标题: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养老金怎样领取(服务窗)
随着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不再受户籍地限制、可在任何就业地直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许多网友关心:社保参保地与户籍地不一致,应该在哪退休领取养老金呢?对此,记者采访了山东省济南市人社局社保中心权益记录处处长林松。
问:如果参保人在不同省份工作过,每次更换就业地都会缴纳养老保险。那退休的时候,应该在哪里办理退休手续?
林松:早在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对全国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政策进行了统一,明确了职工跨省流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及确定待遇领取地的相关政策。
如果参保人的最后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应先确定其在最后参保地首次参保时的年龄,如果参保人当时的年龄满足条件(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那么退休地为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如果没有满10年的参保地,那么退休地为户籍地。
举例来说,假如王女士是广东省户籍,曾在山东省缴纳养老保险费11年。自2010年41岁开始,她在北京市参保并缴费至其退休共计14年,那么因为她首次在北京市参保已年满40岁,而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为山东省,所以她的退休地为山东省。
如果参保人当时的年龄符合条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那就需要再确定在最后参保地是否缴费满10年。满10年,最后参保地就是退休地;不满10年,退休地则为上一个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没有缴费满10年的参保地,退休地为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