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围墙下“上班打卡”,挖掘机不慎撞倒围墙致其身亡!死者亲属:围墙建造者也应担责,多方回应
2025-01-09 06:16 华商报大风新闻
朱长江表示,如果法院最终认定多个主体都对事故有过错,那么各主体将按照其过错程度分担赔偿责任。例如,肇事司机操作挖掘机不当可能承担主要责任,而围墙所属方若存在对围墙管理不善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民法上的“填平原则”,赔偿总额不会超过家属因女子死亡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朱长江强调,“有明确的被告”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需具备的条件之一。如果经调查可以确定围墙建造方具体为某人,家属便可以将该个人纳入被告,否则会因被告不明确而不符合起诉条件。个人作为围墙的建造者,若因围墙建造质量问题或维护不当,导致在正常使用场景下(如该女子在墙下拍照打卡)倒塌并造成人员伤亡,建造者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家属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此案,北京德恒(西咸新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耀华表示,死者家属准备追究围墙建造者的责任,首先应确定围墙的建造者。并要着重考虑死者的死亡原因和围墙建造者建造围墙有无因果关系。
李耀华指出,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而本案中,围墙倒塌的直接原因是司机驾驶挖掘机撞倒,围墙建设者有没有责任,要看围墙有没有质量缺陷或是否尽到日常管护责任。至于围墙是否属于违建,属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进行行政监管的事项,与责任认定并无直接关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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