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营业执照应用达7000余万次,下载量居全国前三名
2025-01-09 13:01 海报新闻
实行新型亮照形式。《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营主体应当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登记机关不再主动核发纸质营业执照后,经营主体可以自主灵活选择多种方式履行法定的亮照义务,比如,经营主体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展示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系统中的“企业码”,也可以将用A4纸打印的电子营业执照PDF图片或“企业码”,置于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优化监督管理方式。涉企监管部门将及时转变工作理念,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效能,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工作时,凡是能够通过数据共享、电子营业执照调用或扫描“企业码”等方式,获取经营主体登记基本信息的,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出示纸质营业执照。
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动营业执照线上线下数据同源、同步更新,坚持智能服务与传统服务并行,保留纸质营业执照的需求服务。经营主体需要纸质营业执照的,经申请,登记机关可以提供制式纸质营业执照。
责编:王云峰
审签:辛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