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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刘强东的万元红包要缴个税吗?官方:个人发的不征税

2025-01-09 14:09   澎湃新闻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对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给出了具体定义。其中,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此外,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那么,个人赠与的红包,是否属于“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此前,不少地方税务部门曾对网络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进行解释。如大连税务2024年12月曾发文介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根据该通知第三条规定,“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澎湃新闻)

责编:马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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