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退一赔三” 最高罚款10万!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治理“鬼秤”
2025-01-10 09:43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王火旺:《办法》还明确,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规定经营者利用具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构成欺诈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规定,通过民事赔偿责任倒逼经营者规范经营。
不少消费者反映,此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对于使用“鬼秤”的不法商家处罚过轻,和违法收入相比可能“九牛一毛”,没有真正形成震慑效果。而此次修订的《办法》就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集市主办者未按要求对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备案、更新,以及未合理设置和妥善管理“公平秤”等计量器具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如果存在包庇纵容行为的,最高可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 王火旺:针对集市主办者监督不到位的行为,《办法》明确规定集市主办者发现经营者从事计量违法行为而不制止,或者包庇、纵容的,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鬼秤”现象多发、频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作弊手段在不断升级。例如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具有作弊功能的这些电子计价秤,不同厂家或者具体使用的商家,可以设置不同的密码,如果不知道密码很难确认违法事实。有的鬼秤只要重启一下甚至不用重启就能够恢复到正常模式,监管人员因此大多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虽然会有收获,但也很容易打草惊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