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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离个职竟要经过26道审批流程?专家:离职流程设障碍“卡”员工涉嫌违反劳动法律

2025-01-14 07:33   法治日报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华全国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吴文芳向记者介绍,公司自然可以设置离职流程,但离职流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不可增加劳动者辞职的法定条件,例如要求必须获得上级批准或必须满足特定工作条件,否则不允许离职。“可以看出,上述这些繁杂的离职审批流程明显不合理,甚至违法。”

  除了流程繁杂,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一些公司还会故意在离职流程设障碍,“卡”住员工不让离职。

  2024年4月,安徽马鞍山的张女士在OA系统上向公司提出离职,当时领导让她离职日期填一个月后,但等时间到了公司却不放人,说张女士工作没有做好交接,要等新人入职熟悉工作后再让她离职。

  “实际上,我的工作已经交接完毕,办公电脑也退给单位了,单位宁愿一直让我请假也不放我走,不知道这样做有什么意义。行政助理告诉我,领导不同意,他就不给批。”张女士说,她之前以为在离职上不会有什么问题,于是已经找好了下一份工作,结果公司卡着不批离职申请。“好在新公司对此表示理解,我才没有丢掉新工作。最后又拖了好几天原公司才批准了我的离职。”

  在吴文芳看来,公司虽享有用工自主权,可设定合理的离职流程,但劳动者提前通知并办理离职手续后,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其继续工作或扣押相关离职证明材料,这样的“卡”离职超出合理范畴,涉及违反劳动法律问题。劳动合同法第50条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承担开具终止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等义务,如果违反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需赔偿员工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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