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菊介绍,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滨州城区建设历经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滩区迁建三个阶段,大量的村(居)民搬上了楼房,生活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水、电、暖的费用也相应增加。根据《 滨价发(〔2018〕97号)》文件第五款第一条的规定,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居民用户供暖价格继续执行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但是,因城区扩建、滩区搬迁等原因进入小区楼房需要采取集中供暖的“农村低保”群体却享受不到该优惠政策。截至目前,2024-2025采暖季市城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居民用户共涉及 338 户。
“了解到农村低保户和特困人员没有享受取暖优惠的情况后,我便到农村低保户家中走访,调研他们的冬季取暖情况,发现部分低保群体因取暖费太高而不能采暖,在楼房住又不能用柴、用煤取暖,只能在寒风中度过漫漫冬季。” 王淑菊坦言,真诚希望因城区扩建、滩区迁建等原因迁入城镇小区居住的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居民用户,也能享受每平方米15元的供热优惠价格。
承办单位:脚踏实地办建议
自收到《关于居住楼房农村低保户享受集中供暖优惠价格的建议》后,全市各部门迅速响应,由市发改委牵头领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以及滨州热力公司协办,对建议进行了统筹梳理,最终各部门达成共识,形成一致解决方案。2024年7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明确市城区相关群体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明确了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等居民用户供热价格执行每平方米15元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