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关于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5-01-14 14:34 枣庄市教育局
一些培训机构为获得最大客源、获取最大利益,刻意夸大宣传培训效果、培训成绩、从业人员力量。建议家长和学生“三思而后行”,实地考察培训机构的办学场所、从业人员力量、经营情况、设施设备等情况后,再做决定。同时,广大学生家长在培训机构缴纳培训费用前,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特别要关注涉及课程、从业人员、费用的条款,明确约定退费情形、退费方式,同时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附件:1.枣庄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及邮箱
2.山东“双减”举报随手拍二维码
枣庄市教育局
2025年1月8日
责编:李婷婷
审签:李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