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众包骑手送餐摔倒致残:劳务公司被判赔十万余元后上诉,平台获判无责
2025-01-14 17:02 澎湃新闻
原告诉请,依法判令运营美团众包App平台的“被告一”上海三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对原告提供配送服务进行考核并支付服务费的“被告二”安徽沐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向原告支付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律师费等合计172303元。判令“被告二”的唯一股东“被告三”苏州霖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的唯一股东“被告四”苏州不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原告诉称,原告在“被告一”运营的平台从事送餐服务,所接订单由“被告一”运营的美团平台发出,且原告的送餐服务相当程度上受平台管理制度的约束。原告实际为“被告一”、“被告二”提供劳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庭审中,原告提供凭证显示,原告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的平均薪资5202元。
庭审中,“被告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情况说明》《美团众包骑手专项保险》《合作协议》等,以证明原告系“被告二”服务人员,原告将“被告一”列为被告主体并不适格。对此,原告发表质证意见称,《情况说明》称平台不对原告进行任何管理,但实际中下单、抢单还有配送时间、配送费用、劳务费结算等均由美团即“被告一”来操作;“被告二”注册地在安徽小县城且公司员工只有一人,属于小微企业没有履约能力,也没有管理骑手的能力。原告认为,“被告二”只是美团一个规避法律责任的主体。
法院未支持要求平台担责请求
判劳务公司赔偿十万余元,后者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