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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01-14 17:23   淄博日报

关于淄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4日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王小玉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主题,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实施“高质效办案、改革赋能、品牌锻造”工程,做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实检察为民实事,做强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锻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淄博实践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责编:田泽文
审签:曲欣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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