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2025-01-17 18:32   大众网

  大众网记者 张鹏 滨州报道

  1月17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政策吹风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韩朝晖,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郭伟华,市住建局住房中心支部委员、副主任李硕,市消防救援支队综合指导科负责人王瑞超出席新闻发布会,共同介绍《滨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韩朝晖介绍,2024年年初《办法》被列入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办法(草案送审稿)》,6月报市司法局审查。7月,市司法局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成立法调研组,赴扬州、濮阳等地学习有关立法经验做法;深入滨城、邹平等地开展调研,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通过网站、报纸等面向公众公开征集意见,并书面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县(市、区)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与市直有关部门、立法咨询专家多次召开立法座谈会就有关条文进行研究论证,并充分征求省司法厅相关处室、省消防救援总队意见,形成《办法(草案会签稿)》。10月,与19个市直部门、单位会签,形成《办法(草案)》。11月,通过公平竞争审查。经我局审查,《办法(草案)》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符合立法技术要求,体现了相关立法原则,主要制度及措施必要、可行、合法。2024年12月20日,《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经市政府令第20号公布,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