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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9项措施,支持幼儿园面向2-3岁幼儿开设托班

2025-01-23 15:12   大众新闻

  加大师资队伍配备。托班班额人数应不超过20人。公办幼儿园参照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配齐配强托班保教人员,将托班幼儿数量纳入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岗位设置基数。民办幼儿园参照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配足配齐托班保教人员。托班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应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鼓励托班教师和保育员积极取得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保育师等资格。托班保教人员与幼儿园其他同类教职工按规定享有同等激励保障待遇。

  其他措施还有优化登记备案程序、开展科学保教服务、持续加强专业建设和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资料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官网

  (大众新闻编辑 武宗义 整理)

  

责编: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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